N本報記者
黃曉燕
本報訊 今年秋季起,泉州將對中職注冊學籍的一年級學生全部免收學費。
泉州市教育局同時強調,各學校不得因免學費而提高其他收費標準,或借機擅立其他收費項目亂收費。
據了解,泉州從今年春季開學以來,對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收學費。從2011年秋季起,泉州將對中等職業學校注冊學籍的一年級學生(包括非全日制學生)全部免收學費,二、三年級的涉農專業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則繼續免除學費。
根據規定,對在公辦學校就讀的一年級學生,按物價部門核定的學費標準確定免費標準。在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其學費標準高于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學校的,按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學校的標準免學費,高出部分由學生家庭承擔;低于的,按實際標準免除學費。對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辦學收入減少的部分,通過財政給予免學費補助資金和學校從事業收入提取資金或學校開展校企合作等方式獲取的收入來解決,以保證學校正常運轉。
泉州市教育局計財科還公布了有關具體的免學費財政補助標準。中職一年級學生免學費資金財政補助標準為省屬中職學校全日制學生每生每年2600元,省屬以下學校全日制學生每生每年2100元;省屬中職學校非全日制學生每生每年1200元,省屬以下學校非全日制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