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福建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開展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活動的通知》精神,今年5-11月,我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治理活動。
一是涉農亂收費清理整治:主要是對違規出臺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延長收費期限,以及利用職權強行服務、變相收費、搭車收費等問題進行清理整治,加大對農民反映突出且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治理力度,下力氣糾正以各種名目和手段的涉農亂收費行為。二是涉農亂攤派清理整治:主要對要求基層組織提供贊助、資助、捐贈財物,承擔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以及超限額訂閱報刊等問題開展清理整治,切實糾正有關部門和單位將項目資金缺口、部門工作經費、人員辦公費用等轉由基層組織承擔行為。
通過開展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活動,我市涉農亂收費亂攤派現象得到有效治理。從各縣(市、區)自查和市級抽查情況看,我市在農民建房、農村義務教育、計劃生育、農民建房、農機服務、殯葬服務、農業用水用電及其他收費領域沒有發現亂收費情況;在農村應由政府承擔或配套的公益事業項目、農村義務教育收費、行政事業單位和團體、中介違規收費、達標升級收費、報刊訂閱超限額等方面也未發現有亂收費行為;沒有發現有關部門和單位將項目資金缺口、部門工作經費、人員辦公費用等轉由農村基層組織承擔和要求農村基層組織提供贊助、資助、捐贈財物等現象。截至目前,全市沒有發生有關農民負擔問題的信訪案件,農村社會安定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