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央行發布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針對部分觀點將新規視為“變相調低購匯額度”、“限制購匯以保外儲”,業內人士指出,新規中的措施是監管機構參考發達國家經驗后完善監管制度的正常行為,不應被過度解讀。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居民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并沒有變化,而且中國宏觀經濟、貨幣政策、貿易順差、外資吸引力等基本面也決定了中國沒必要“惜匯如金”。
不必過度解讀新規
隨著中國經濟開放程度的日益加深,外匯與普通人的生活也越來越密切。比如,中國企業“走出去”尋找海外商機,就容易形成資本項目逆差。再比如,中國如今每年有1.2億人次出境,還有上百萬的海外留學人員,教育和旅行支出也增加了居民個人的換匯需求。
外匯市場快速發展,監管也要不斷完善。據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介紹,所謂“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將達到一定金額以上的交易信息在規定時限內報告反洗錢主管部門,目的在于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反洗錢資金監測分析,所以談不上“管制”。事實上,大額交易報告提交義務是由銀行等金融機構來執行的,企業和個人無需額外履行報告手續。因此,新規不會對企業開展正常的經營、投資活動和個人留學、海外購物、旅游等活動產生影響。
“新規有一個明顯的特征,即對與實體經濟有關的正常用匯需求并未加以限制,而對外匯市場中短期且有洗錢嫌疑的交易則將加強監管??梢哉f,在個人每年5萬美元購匯額度并未修改的背景下,完善監管的目的恰恰在于保護企業和個人的正常用匯需要,因此大家沒必要對新規過度解讀。”上海市社科院世界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周宇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