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環節
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的餐飲消費需求,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強化分級分類治理,探索智慧監管模式,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
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聚焦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薄弱環節,排查風險隱患,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和屬地部門管理監督責任,筑牢基礎、補齊短板、提升水平。在“明廚亮灶”覆蓋率100%的基礎上,力推小學、幼兒園“互聯網+明廚亮灶”,提高覆蓋率。
強化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開展“臟亂差店家入駐外賣平臺問題整治”,強化外賣商家審核監管。督促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餐飲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健全線上監測、線下查處的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大對“無證餐飲外賣”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第三方平臺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督促配送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核酸檢測和疫苗接種,推廣“無接觸送餐”和“食安封簽”。
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治理。落實《泉州市餐飲外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意見》,優化營商環境,推動“證照聯辦”“評審承諾制”“一證通行”等創新機制落到實處。強化“小餐飲”監管,落實集體聚餐申報登記、分級指導等制度,疫情防控期間倡導“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
食品進出口環節
嚴格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做好新冠病毒核酸風險監管和預防性消毒培訓指導工作,落實“三全”(全檢測、全消毒、全追溯)管理。加大對進口冷鏈食品批發經營者和重點場所檢查力度,對 “四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追溯憑證)不齊,進貨查驗責任不落實的依法嚴厲查處。加強核酸檢測和新冠疫苗接種工作,落實“應檢盡檢”“應種盡種”。
其它環節
糧食監管。加強糧食收購、儲存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等環節質量安全監管;開展專項督查,督促糧食收購者、經營者、承儲企業和政策性用糧經營企業嚴格執行相關質量安全制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配合省糧儲局開展收獲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
食品相關產品。以食品用塑料包裝、食品用紙包裝、餐具洗滌劑、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壓力鍋等5類食品相關產品為重點,做好食品相關產品獲證企業的證后監管及產品質量抽查。
餐廚垃圾源頭和轉運管理。推進全區餐廚垃圾源頭管理、收運體系建設。
提高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
加大食品安全抽檢力度。聚焦群眾“米袋子、菜籃子”等大宗消費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緊盯校園周邊、城郊接合部、夜市攤點和網絡銷售等重點區域環節,以問題為導向,以防范食品風險為目標,以提升抽檢監測質量為重點,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計劃,確保完成5.5批次/千人的目標任務。按照“五個到位”要求,推進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工作,核查處置率達100%。
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風險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將開展食源性疾病診療的社區服務中心全部納入食源性疾病監測范圍,擴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覆蓋面。開展貝類風險監測,對轄區內來自泉州灣、湄洲灣、圍頭灣等主要海灣采集貝類產品,開展赤潮毒素、重金屬、大腸桿菌等風險因子監測。
嚴打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持續推進食品放心工程攻堅行動。即風險評估和標準實施行動、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凈化行動、食品加工質量提升行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保健食品行業清理整治行動、“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世中運”食品安全保障行動,落實“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深化優質糧食質量工程提升行動。
嚴厲打擊違法犯罪。開展“昆侖2021”行動、“2021鐵拳”行動,圍繞肉及肉制品、食用農產品、水產品、豆面制品、酒類、保健食品、互聯網制售偽劣食品等領域,重點打擊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經營未經檢驗檢疫肉類,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食品,生產經營宣稱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組織查處、掛牌督辦一批大要案,始終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高壓態勢。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主觀故意、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食品安全違法主體的法人、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負責人,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打擊野生動物非法違規交易。
強化食品安全智慧監管
持續推進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程可追溯體系建設。配合推進全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二期項目建設,實現智能化、便捷化、實用化目標。開展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執法檢查,督促生產者落實“一品一碼”、賦碼銷售,建立完整生產記錄并及時上傳相關追溯信息,夯實執法監管基礎。強化部門協作聯動,推行源頭賦碼、入市驗碼、憑證銷售。在大型商超等經營場所試點亮“碼”銷售,實現食品追溯數據消費者掃碼可查詢。推進大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托幼機構)食堂等特定餐飲服務單位的“一品一碼”追溯體系建設,推動追溯主體“應納盡納”、追溯數據“應錄盡錄”,學校“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注冊率、數據錄入率99%以上,倒逼上游供應體系開展追溯。充分發揮“福建省原始糧追溯平臺”作用,督促原糧收儲、經營和加工企業向平臺推送質量安全信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食品安全可追溯義務,提升追溯主體數量,擴大追溯覆蓋面。全面摸排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實際情況,對已終止食品生產經營的主體,及時依法辦理注銷手續,清理無效主體,提高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性。
推進“互聯網+監管”。堅持食品安全監管線上線下同步部署,一體化推進,實現由“人力監管”向“技術監管”改變。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運用,探索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應用場景創新,推廣“智慧碼”。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完善案件詢問管理系統、前端執法全過程記錄管理系統建設。推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線索網上排查、實時發現、匯聚篩查和案件網上移送受理,深化“云端打擊”運用。(東南網記者 潘賢利 通訊員 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