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2025年秋季鯉城區幼兒園
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公布
招生辦法總體延續去年做法
并作出了部分調整優化
1.試行幼兒園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招生服務改革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教育入學“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教基〔2024〕6號)及我市相關文件精神,自2025年秋季起,鯉城區公辦幼兒園實施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服務改革,建立招生入學平臺與市級進行融合互通,實現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一網通辦,為群眾報名入學提供便利。
2.落實臺胞適齡子女入讀公辦幼兒園優待政策
在鯉臺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其適齡子女有入學需求,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填寫入學申請表并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的佐證材料向區教育局申請子女入學。由區教育局結合本人意愿安排到公辦幼兒園就讀。
3.試行“長幼隨學”服務舉措
有條件的幼兒園為多孩家庭子女“長幼隨學”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凡因屬地招生政策發生變化而產生二孩、三孩不能與其在讀兄(姐)進入同一所幼兒園的情況時,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結合幼兒園空余學位情況,給與適當調整。
4.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除特教學校(班)招收殘疾幼兒入學外,各幼兒園應優先接受片區內具有參加集體生活和學習活動能力的殘疾幼兒入園,特別要做好招生服務區域內輕度智障幼兒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幼兒園融合教育試點園可以適當放寬招收幼兒園服務片區外的孤獨癥等殘疾適齡幼兒。
5.細化公辦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學位緊缺以及有剩余學位的招生辦法
公辦幼兒園優先招收本園招生服務區域內“三一致”對象,以及按國家、省、市、區相關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適齡幼兒。“三一致”對象指:適齡幼兒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其中適齡幼兒落戶到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前。
進一步明確學位緊缺和有空余學位公辦園的招生及補錄辦法:
?、俟k幼兒園“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的數量超過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則“三一致”對象采取以落戶到本園招生服務區域的時間先后或公開電腦派位(抽簽)等辦法錄取。
?、诠k幼兒園在招收滿足以上“三一致”條件及按政策照顧對象的適齡幼兒后,有剩余學位的,由各園確定錄取辦法,接收部分戶籍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公辦幼兒園在完成上述兩部分招生對象仍有剩余學位的,由各園通過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等辦法補錄非公辦園服務片區的部分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在鯉城區的“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幼兒入讀。(其中,老城區非公辦園服務片區的“三一致”適齡幼兒可向老城區屬公辦幼兒園申請,江南新區非公辦園服務片區的“三一致”適齡幼兒可向江南新區區屬公辦幼兒園申請。每位幼兒僅可申報一所公辦園,已被公辦園錄取的幼兒不得參與補錄。)
6.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提供2至3歲托育服務
各公辦、集體辦、民辦幼兒園可從實際出發,統籌資源配置與群眾需求,在滿足3-6歲適齡兒童學前教育需求的基礎上,如具備條件可申請開設托育班,招收2至3歲幼兒。
7.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招生行為
各公辦幼兒園應根據《鯉城區教育局關于2025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本園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工作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于6月5日前報送區教育局備案。各幼兒園要嚴格按照《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閩價費〔2018〕158號)的文件執行,對實際收費情況進行公示,并接受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禁收取與入園掛鉤的“借讀費”“捐資助學費”“贊助費”等,嚴禁幼兒園為搶占生源提前收取費用。嚴禁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及被取締的集體辦、民辦幼兒園繼續招生,不得進行不實宣傳。嚴禁以提供豪華設施、餐飲服務或所謂特色課程等各種名義進行虛假招生宣傳。
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管、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持續做好我區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高消費人員的子女就讀高收費民辦幼兒園有關工作。
各幼兒園2025年秋季小班招生數不得超過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嚴禁超大規模招生。小班新生原則上控制在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以內,嚴禁招收不足入園年齡的幼兒入讀及超班生額招生。如果個別幼兒園條件允許且確實需要擴班招生的,必須先報送區教育局審批同意后方可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