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的4名幼兒園教師日前因針刺幼兒等構成虐待被監護人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到二年十個月。這是刑法修正案(九)將虐待被監 護人罪列入其中后的首次判決。專家認為,此次審判對預防和減少該類事件的發生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值得關注的是,個別教師違反師德的背后,是幼兒園管理制 度不規范、幼師隊伍建設存在缺失。
誰不聽話老師就扎誰
“孩子對幼兒園有陰影,換了兩三家幼兒園也不適應,一上幼兒園就哭鬧不止。”四平市一家長高翔說。他的孩子曾經被老師針扎過。
2015年11月底,在四平市紅黃藍幼兒園,陸續有家長發現孩子腰部、腿部、頭部等身上多處有紅色針孔,少則幾個、多則十幾處,于是便有家長向派出所報案。
“一開始發現針孔后,曾經給幼兒園老師打電話詢問,但老師說是皮疹,從沒有用針刺過孩子,晚上回家卻發現了新的針孔,確認是老師所為。”高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