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四川師范大學一名大一學生滕某因生活瑣事,在該校成龍校區學生公寓學習室里,用當日白天從超市購買來的菜刀將同寢室友蘆海清殺死。根據《死亡醫學證明書》顯示,被害人因頭頸離斷傷死亡。
4月15日,成都警方通報稱,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已于案發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5月4日,蘆海強收到一份關于犯罪嫌疑人精神鑒定的《鑒定意見通知書》,其中顯示,被鑒定人滕某患有抑郁癥,對其2016年3月27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8月1日,蘆海強向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重新鑒定申請書,希望對犯罪嫌疑人滕某重新進行精神鑒定。案件移交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后,10月26日,蘆海強向法院提交《重新鑒定申請書》,第二次提出對犯罪嫌疑人重新進行精神鑒定的申請。
記者看到,蘆海清養父、養母請求賠償的1761539.5元中,包括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66952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此外,由于蘆海清向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的8000元助學貸款已用于支付大學學費,還款期限未到,蘆海清養父、養母還提出了賠償8000元助學貸款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