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怎么管住“炒”?
記者:2016年,我國部分城市房價出現過快上漲。“炒”在這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房價為什么會“炒”起來?
劉洪玉:在這輪房價上漲中,炒房扮演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過去一年,部分熱點城市的房價上漲了50%以上,買房時還能使用住房抵押貸款加杠桿,使得一些炒房者的自有資金投資收益率超過100%。市場上有不少人深諳此道,甚至把 “炒房”當成了自己的職業。
任興洲:今年部分城市房地產火爆,房價快速上漲,“炒房”之風又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貨幣政策相對寬松,制造業下行壓力較大,大量信貸資金未能流向實體經濟,而是“脫實入虛”,進入到資產領域,尤其是進入房地產市場。加上去年以來多次降準降息,信貸條件寬松,使居民購房的能力和意愿明顯提升。另外,一些熱點的二線城市以“去庫存”的名義,將原來實行的限購政策取消,也給炒房行為提供了條件。當然也要看到,并不是全國所有城市都存在熱“炒”房地產的問題,一些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市場并不熱,“去庫存”的壓力仍然相當大,住房市場城市間分化的特征比過去更加明顯。
記者:管住“炒”的手段主要有哪些?哪些可作為常規手段,哪些應作為非常手段,如何更好地使用?
劉洪玉:要管住“炒”,一是可以通過信貸政策加大“炒的負擔”(提高貸款利率)、降低“炒的能力”(提高首付比例甚至不提供住房抵押貸款)。二是通過稅收政策給炒房者“去動力”,比如炒的套數越多、交易越頻繁,交易環節各稅種的稅率越高等。國際上,也一般都會對炒房行為征收比較高的交易稅和資本利得稅,識別的方式主要是看該住房是否為家庭的主要住房,以及住房持有期的長短。非主要住房、持有期在3—5年以內的,一般會面臨比較重的稅。行政色彩濃厚的限購或購房資格管理可以作為臨時的最后的手段。
任興洲:今年國慶前后,先后有二十幾個城市針對房價快速上漲、泡沫迅速積累的突出問題,出臺了限購限貸等調控政策,這是比較及時的。從10月和11月的數據看,調控政策已經起到了預期效果,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得到了遏制,市場預期趨向平穩和理性。從調控實踐來看,限購作為一種行政手段,對于快速遏制炒房現象來說,還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當然,光有限購還不行,還需要差別化的信貸政策、稅收政策,加上其他市場監管手段,即將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有機結合起來,綜合運用,形成“組合拳”。
2017年,一線城市和部分二線熱點城市短期內還不能取消這些調控措施,主要是因為現階段推動房價上漲的因素尚未完全消除,一旦放松,有些城市很可能會出現反彈,泡沫有可能繼續推高。當然,在實行現有調控措施的基礎上,還必須像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19日 2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