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陳世國 黃秋萍
本報訊 以查暫住證為名,用手銬銬走理發店女老板,并采用殘忍手段逼問存折密碼,最終搶走6.5萬元。昨日,參與作案的謝某在石獅法院一審獲重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處罰金1萬元。
事情發生在2002年2月1日晚,聽說一理發店的女老板很有錢,今年36歲的晉江男子謝某便伙同王某等數人,開始策劃綁架走女老板搶錢。當晚,謝某負責雇車,和同伙從晉江來到石獅市靈秀鎮一工廠附近的一家理發店。有人先是進入理發店佯裝洗頭發,隨后同伙便沖入店中,喊了聲“查暫住證的”,便快速用手銬將理發店女老板全某及2名女店員銬走并強行帶上車,女老板還未反應過來,已被蒙上臉,嘴巴也被人用膠布封住。
隨后,謝某等人將女老板3人帶至晉江陳埭鎮一出租房,采取毆打、脅迫等手段,搶走全某身上的現金2000元、金手鏈1條、金項鏈1條、金戒指1只、金耳環1對,并逼迫全某說出存折存放的地點。在理發店里找到存折后,謝某等人再次以毆打、脅迫,用拖鞋擊打其頭臉部,威脅用煙頭燙臉、用殺蟲劑噴臉等手段,逼迫全某說出了存折密碼。
次日上午,謝某的同伙通過存折從銀行取走了6.3萬元,然后才把全某等三人釋放。案發后,王某等3名案犯被抓,并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到15年不等。去年10月22日,不愿再東躲西藏的謝某主動到石獅市公安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