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4日訊 昨天,洛江萬安派出所開展摩托車秩序整治行動,重點查處無證駕駛摩托車,一天之內對6名駕駛員處行政拘留3天,并各處罰款300元。
據悉,在當天的整治清查現場,不少圍觀的市民對違法駕駛摩托車的法規認知不多,有人竟說,“只知道無證駕駛汽車才被拘留,真不知道沒有駕照騎摩托車也被拘留”。
面對市民的疑問,帶隊整治的萬安派出所戴教導員說,兩、三輪摩托車和汽車一樣,都屬于機動車范疇,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上路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
戴教導員介紹,今年以來,泉州市曾經發生了數起涉及摩托車死傷的交通事故,其中無證駕駛占一定的比重。警方表示,不少駕駛兩、三輪摩托車從事非法營運人員,大都沒有考取駕駛證就上路,加上他們賠償能力低,一旦發生事故,受害人的治療和賠償往往無法得到保障。(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俞志村 通訊員 戴少勇 陳海軍 顏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