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行長周小川昨日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中,大約有20%的貸款涉及本身沒有收入來源的公益性項目,即這一類平臺債務并無償付能力。這些貸款需要靠地方財政運用未來的其他收入來進行償還,其風險須高度重視。
近年來,伴隨著大量政府主導投資項目的上馬,龐大的地方債危機成為了中國經濟最大的危機之一,并持續被作為唱空中國的主要理由。地方融資平臺是1994年分稅制后由于地方政府無法自行舉債應運而生的產物,通過城投、城建等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獲得貸款,讓龐大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蓬勃生長起來。地方融資平臺的風險在于,它在政府信用的擔保之下可輕易獲得巨額貸款,卻長期游離于預算監管之外,大多盈利能力偏弱甚至毫無盈利空間,甚至某些平臺公司已成為僅為政府貸款而存在的空殼。截至2010年底,至少有1734家融資平臺出現虧損,借新還舊率平均為55.20%,逾期債務率平均為16.26%。
在運作良好時,銀行樂于接受有政府信用作擔保的貸款,而地方政府有了輕松融資的渠道,可謂皆大歡喜,但由于平臺公司償債的主體并不清晰,一旦出現無法償付的情況,銀行是找公司或是找地方政府,都是有理說不清,如果不接受借新還舊的方式,很可能就此變成壞賬。2011年,審計署公布的截至2010年底地方性政府債務余額達10.7萬億元的消息,債務數額之巨就曾引起輿論大地震。從2012年開始,融資平臺的償債高峰期已至,據銀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末,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仍有9.3萬億元。而根據周小川的發言,即使只有20%的平臺無償付能力,看起來占比并不算高,但其絕對數量卻已十分可怕,若這些債務均變為壞賬,是金融系統難以承受的。
本輪債務危機,主要源于2008年金融危機后政府主導投資風潮所帶來的債務快速擴張。前期,銀行信貸曾是地方債的主要來源,審計署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末,地方債中有79%是銀行貸款;而在2010年6月文件要求停止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后,信托與債券成為地方政府債務擴張的主要方向,有數據顯示,去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務約1.8萬億元,其中,城投債凈融資1.17萬億元,信托凈融資約6300億元。
鑒于風險對信托和債券市場的轉移,今年初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出臺了被稱為“463號文”的《關于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對2012年以來愈演愈烈的平臺公司借助信托、租賃、保險機構的表外融資行為明令禁止。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的消息,銀監會已內部下發指導意見,除重申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要“控制總量”外,還明確提出“隔離風險”的監管思路———要求監管部門和各家銀行均要建立包括銀行貸款、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信托計劃、理財產品等在內的全口徑融資平臺負債統計制度;并首次明確提出,金融機構應審慎持有融資平臺債券,防范融資平臺變相融資,且“各銀行不得為融資平臺發行債券提供擔?!?。
不難看出,監管方面意在降舊控新,對地方債風險是十分謹慎的。然而,行政主導的“新型城鎮化”正在推進中,借城鎮化之名實現投資沖動已是可預見甚至已經在發生的事。工、農、中、建、國開行五大銀行相繼出臺城鎮化相關的融資支持計劃,有地方銀監局人士透露,即使已明令禁止銀行系統向地方融資平臺輸血,地方政府的城鎮化投資計劃仍依靠著在銀監會重點監測融資平臺名單之外的“類平臺”進行貸款或債券融資,地方債風險仍在潛滋暗長。
通過融資平臺的股權化金融創新、民間資本注資甚至不斷地借新還舊,債務風險可以獲得短暫的延遲與稀釋,但長遠來講,債務危機的終點必然是變相印鈔帶來的通貨膨脹,如2008年次貸危機后美聯儲一次又一次的量化寬松,這對經濟社會產生的沖擊是漫長而巨大的。地方債危機并未因該話題的熱度減低而消散,尤其在新一輪的城鎮化背景下,更需警惕地方債危機的擴大,將融資平臺納入人大監管是管控風險的基本步驟。正如周小川所說,“不要低估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