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減輕職工購房還款壓力,平潭綜合實驗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日前印發《平潭綜合實驗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目前,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已開通此項業務。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是指已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且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借款人,在還款期間申請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轉成公積金貸款。根據《辦法》,在實驗區購買自住住房并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且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共有產權人除外),可申請“商轉公”貸款,除正常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外,申請人還需提供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
“商轉公”提供兩種辦理方式:一是“以貸還貸”方式,是指申請人向實驗區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經審查批準并辦理相關抵押等手續后,由中心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至原商貸銀行指定還款賬戶,用于結清原商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原商業貸款差額部分,由申請人自籌資金提前結清或向商業銀行申請商業組合貸款。二是“先還后貸”方式,是指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的申請人,先自籌資金結清原商業貸款、解除抵押,再向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將公積金貸款發放至借款人銀行賬戶。
據悉,“商轉公”貸款最高可貸額度按實驗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現行貸款政策執行,且不超過原商業貸款本金余額,保留至千元。采用“以貸還貸”方式的,不超過原商業貸款余款扣除2個月應還款本金后的金額。
據實驗區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科相關負責人介紹,“商轉公”貸款政策靈活設置兩種貸款方式,充分考慮繳存職工差異化需求,方便不同群體辦理。“商轉公”政策的實施,將切實幫助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降低還款成本,減輕還款壓力,充分彰顯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惠民性。(融媒體記者 林海艷 通訊員 林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