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土改力圖破冰時間鎖定國慶后
近日,浙江溫州市出臺的《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自10月1日起,溫州12類農村產權可在農村產權交易所公開交易,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使用權、農村房屋所有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均可以交易。
根據該規定,溫州產權交易的收益、農村集體產權的交易收益,應當納入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實行統一管理,并用于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福利分配、社會保障、新農村建設等公益事業;而農村個人產權的交易收益,歸個人所有。
一直以來,我國法律對農民私有房屋的買賣、轉讓限制嚴格,禁止轉讓給外村村民和非農業戶口居民。溫州此次土改的最大突破在于,農屋從村級交易擴展到縣域交易,同時允許宅基地在非城鎮戶籍中流轉。
申萬研究所認為,該管理辦法的出臺為溫州的農地使用權流轉提供了法規依據,有望規范農村產權交易行為,推動城鄉生產要素的流動,盤活農村閑置資源,優化農村資源配置,維護農民權益、增進農民利益。
或成土改新樣本改革紅利值得期待
此次溫州土改最大的亮點,在于農村房屋所有權的交易。盡管根據市政府的解讀,農房交易仍僅限于本村居民之間進行,但農房可以在縣域內抵押貸款,涉及處置不良抵押的農房,可在縣域范圍內置換交易。
因此盡管此次政策并未突破法規紅線,農房交易范圍仍限于本村,但在縣域的抵押貸款和置換交易功能依然實現了農房價值的重估,為農房交易打開了突破口。
申萬研究所認為,作為國家級農村改革試驗區和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身份的溫州,此次溫州土改釋放的信號意義非凡,或成為農村土地改革的新樣本。
自2008年中央1號文件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來,我國農村土地流轉政策進一步深化。
2013年以來,土地改革的進度有望加速。政策方面,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2013年初表示,將研究出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指導意見,部署開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總結推廣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經驗和做法。其中,指導意見有望就土地利用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以外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的有償出讓、交易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同時,2013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要用五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農地改革推進鋪路。
據了解,民營資本的重鎮溫州,全市共轄3區2市6縣、131個鄉鎮(街道);2011年末戶籍人口約798萬,其中農業戶籍人口約627萬,占比近八成。而截至2011年底,溫州全市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總資產合計384.66億元,在農村居民收入中農業收入的比重為6.5%,在資本密集的溫州,推動農村資源資產化,是增加農民收入的相對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