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方向將明確
各界所希望的是在目前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的嘗試基礎上,再邁出一步。而土地改革有望在今年獲得突破。
年初,國土部相關負責人就曾指出,未來土地流轉指導意見有望就土地利用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以外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的有償出讓、交易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有分析稱,農民進城務工以后,大量土地被閑置,如果這些閑置的土地能夠流轉起來,無疑將大幅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現在農業勞動想要進一步在科技含量等方面尋求突破,首先也需要有大量土地集中使用。
申銀萬國報告稱,“結合近期習近平主席在武漢農村綜合(行情專區)產權交易所,以及李克強總理在常熟市田娘家庭農場調研講話的內容看,中央領導人對土地流轉制度改革持開放態度,并有可能成為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重要議題”。
有接近國土部人士表示,現在的試點大部分仍然在現行法律框架內進行,而土地流轉能否容納工商企業進入,能否作為抵押等都有待突破,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提法會進一步明確改革方向。
一塊土地性質和使用權變更往往牽扯到諸多利益相關方,而近年來,由于城鎮化進程帶來的大量土地需求,征地拆遷類糾紛事件頻發,尤其是涉及農民利益的集體用地補償方式。這也是盤活土地之外,土地流轉改革的深層次原因之一。
上述接近國土部人士告訴記者,外界對于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的期盼主要在于減少政府的必需干預,在保證城鎮化建設用地增加基礎上,兼顧農民受益的可持續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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