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金柱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曾長期在煤炭行業任職
公開資料顯示,李金柱,男,漢族,1955年2月生,河北滄州人,1982年2月參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研究員。李金柱自1982年畢業后,便進入當時的煤炭工業部煤炭科學研究院工作,直到2001年離開,轉任國家行政學院辦公廳主任、研究部主任等職。其中,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他在陜西省寶雞市掛職鍛煉,任市委副書記。
2006年4月,李金柱開始在陜西榆林任職。榆林一直被稱為“煤城”,是能源大市,他在這里先后擔任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等職。
2011年5月,李金柱升任陜西省副省長。2015年1月,他轉任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3年后,陜西省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換屆,時年63歲的李金柱未再連任。
一周前被通報開除黨籍
被批“靠煤吃煤”,貪婪無度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7日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金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金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政治責任,與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背道而馳,搞“七個有之”,污染地方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經商辦企業;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公共財政資金分配;家風不正;“靠煤吃煤”,貪婪無度,官商勾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金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金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