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9月18日電 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江西日前發布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8%,增長下線為3%,增長不設上線。此次工資指導線適用于企業在崗職工工資調整和分配。
根據要求,國有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工資總額預算方案,在工資監管部門核準或備案的工資總額預算內,通過與工會開展集體協商,合理確定2019年度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水平;非國有企業應依據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要求,主動與工會或職工協商代表開展集體協商,合理確定2019年度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水平。對經濟效益好轉、連續兩年未增加職工工資的非國有企業,通過集體協商,可補償性增加職工工資。
江西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應正確處理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的關系,在堅持按勞分配原則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一線職工特別是技術工人、農民工的工資水平,使一線職工工資增長不低于本企業平均工資的增長。(記者鄔慧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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