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9日訊 南安山美水庫近在咫尺,卻直排污水入東溪,污染泉州水源地的無證塑料廠被取締3天后,這家塑料廠的浙江溫州籍老板羅某于26日現身,配合相關部門做筆錄。目前,南安工商部門對此案的調查仍在進行中,碼頭鎮政府已將塑料廠清理完畢。
羅某于26日上午現身,稱工廠股份是向原老板李某購買的。在配合南安工商、環保部門做筆錄時,他辯稱,塑料廠是今年5月才開始生產,原有完備的沉淀池等處污設施,但此后設施損壞,“產品實際并未賣出多少”。目前,碼頭鎮政府已將廠內的設施、原料清理完畢,工商部門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記者昨日從南安市環保局獲悉,23日工作人員從現場抽取的污水水樣檢測結果已經出爐。其中,水樣酸堿值和氮氧含量皆正常,但另一主要水質指標化學需氧量(COD,是指標水體有機污染的一項重要指標,能夠反映出水體的污染程度)超過200mg/L,超過I類污水綜合排放標準100mg/L一倍多。同時,綜合廠內現場抽查結果和筆錄內容,環保部門發現,塑料廠直排東溪的乳白色污水中,主要成分是作為生產原料的編織袋上殘存的膩子粉。
經過調查,南安市環保局認定塑料廠有3項違法違規行為,分別是: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建設工廠并生產;生產過程中,未建設相應配套處理設施;排出廢水超標。參考相關法律法規,給出處罰意見為罰款5萬至7萬元,具體處罰決定近日將作出。
泉州市環保局稱,因該案排污未涉及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等,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環保部門不會移交此案至公安機關。(本網記者 涂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