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榮譽稱號的確定應當具有合法性、正當性,只有程序嚴謹、信息透明、名聲相符的榮譽稱號才能被社會認可,才能經受各種考驗。既然民政部已認定該協會評選大師的活動違法,那么通過違法活動當選的大師,資格和榮譽稱號也就自動失效。
“行業協會違法活動都被行政處罰了,這些榮譽稱號,如果拿了獎狀的自行銷毀,不銷毀的放著也不要拿出來了,對自身社會形象無好處。”劉俊海說,行業協會應該發通知,趕緊收回,如果這里面有其他違法行為還要依法糾正。協會的主管單位應該加強行政指導,“不能護犢子”。
“程序違法,結果也是不合法的。”徐家良說,舉辦評選活動前,所有行為在程序上都必須合法合規。如果前面程序不合法,后面的結果就沒有法律依據。評出來的稱號自動無效,因為產生方式不合法。
徐家良表示,民政部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民政部的權限,只對行業協會的行為作出判斷。協會的處理方式應該就是收回,或者聲明前面發出的稱號無效,降低影響”。
徐家良認為,大師評審有一定意義,但現在許多評審活動的標準和尺度沒有把握得很好。評選數量少、要求高,另外要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備案和同意,這樣才能促進整個行業生存發展。最關鍵還是要定好標準,按照制度要求獲得評選資格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