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疾煲凑盏虏偶鎮?、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疾旖Y果全面、真實、準確??疾觳扇《喾N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還要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報考市公安局事業崗位的考生,由市公安局負責考察政審??疾煺彽膬热莅ū救思凹彝コ蓡T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
(五)體檢。參加體檢的考生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忌隗w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市招聘主管部門同意,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忌鷮w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1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市公安局事業崗位的考生,由市公安局負責體檢。體檢標準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進行檢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該崗位考生的總成績高低進行遞補,并進行考察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