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臺
加強中小學體育
“四項管理”要求
為進一步做好福州市中小學體育教育教學,日前福州市教育局發布加強全市中小學體育“四項管理”要求,推動學校體育工作向更高質量發展。以下為“四項管理”要求的具體內容:
一、加強課表管理
一是實行課表備案制度。全市中小學校體育與健康課表實行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制度,各學校在每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體育與健康課表上報所屬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強化課表源頭管理。
二是實行課表公示制度。在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在本部門官網、官微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每學期各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表,同時公布社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建立監督小組,對于有問題反映的學校,要開展聯合調查。
二、創新課程管理
一是試點構建“N+1”陽光體育課程。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屬學校至少遴選5所中小學作為試點,在不違反省頒課程的前提下,試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現有體育與健康課、大課間活動、體鍛課基礎上(即“N”),每周增加1節體鍛課(即“1”),基本實現每天開設1節體育鍛煉課程。
二是規范試點工作組織實施。體鍛課的實施必須以年級為單位,體育教師負責牽頭、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師協同管理,開展體能或跑、跳、投等基本運動技能和球類等專項運動技能鍛煉,每次不少于40分鐘。不得以大課間活動替代體鍛課。
三是夯實大課間活動制度。抓實中小學校每天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引導中小學結合地域、校際實際,創新開展大課間活動編排,將大課間活動與傳統武術、舞蹈等非遺文化項目相結合,開發符合學生身心特點、樂于參與的活動課程,激發學生的鍛煉熱情。
三、強化監測管理
一是實施第三方監測。通過購買服務開展義務教育部分學段學生體質健康集中監測,進一步提高監測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
二是科學運用監測結果。利用不同學校、年級段的體育質量監測數據,形成全市學生體質健康分析報告,建立學生體質健康預警機制。
四、從嚴督導管理
一是開展專項督導。開展學校體育與健康課實施情況專項督導。采取市、縣交叉形式,對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與健康課開課率、體育師資配備、體育硬件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隨機督導。
二是強化結果運用。加強專項督導、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學生近視率情況的綜合運用,對于存在問題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予以問責,相關結果向所在地黨委和政府反饋。將督導、監測結果與學校書記(校長)年度績效考核以及各類評先評優掛鉤,并作為申報體育特色學校等市級及以上體育示范創建工作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