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前,福建省要基本完成全省教育行業信息系統的定級、備案和第三級信息系統的測評、整改工作,建立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長效機制。
福建省教育廳、省公安廳日前聯合發出通知稱,教育行業各單位是信息技術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單位所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省教育廳負責統籌全省教育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各級各類學校按照“自主定級、自主保護”的原則開展本地區、本單位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據了解,等級保護工作實施步驟包括自主定級(2017年1月15日前)、等級備案(2017年3月1日前)、測評整改(2017年6月31日前)、檢查驗收(2017年8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