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關于“探索市縣巡察”的部署和省委《關于建立市縣黨委巡察制度的意見》(閩委發〔2016〕18號)、《中共廈門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廈委發〔2016〕28號)要求,根據湖里區委《關于建立區委巡察制度的實施方案》(廈湖委〔2016〕102號)規定,經湖里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從2017年5月22日開始啟動第三輪巡察工作,對湖里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紅十字會、區計生協會)黨總支、湖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總支開展巡察,巡察時間一個月左右。日前, 2個巡察組已進駐巡察。
信訪受理范圍
根據湖里區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職責,湖里區委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有關部門和被巡察單位處理。(廈門日報記者 郭筱淳 通訊員 張杰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