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峽導報報道 5月4日,衛生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協調公安機關,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對門診、病房實行24小時安全監控,以維護正常診療秩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與人身安全。此前,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稱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將受治安處罰甚至被追究刑責。值得關注的是,今年一些地方已多次發生患者襲擊醫生的事件,有的醫院因患者死亡,院長被迫披麻戴孝,令人震驚。醫護人員的安全和尊嚴理應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有效保障。維護醫療機構秩序問題,再度引發關注。目前,廈門在加強醫患溝通與醫療風險控制,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方面,有哪些舉措和進展?
公立醫院普遍設警務室
衛生部要求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對門診、病房實行24小時安全監控。
記者了解到,目前廈門公立醫院普遍設立了警務室。從去年7月,首個醫院警務室在廈門市中醫院正式掛牌后,廈門各大醫院基本設立警務室。據悉,醫院設警務室,主要功能是為了在醫院和患者之間搭建一個溝通和法律的橋梁。一旦醫院發生犯罪或糾紛事件,可以第一時間出警處理。警務室設立后,警方派駐警察配合醫院進行醫院內部安全防范指導、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時,對醫患糾紛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民警也能夠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全面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況,及時制止一些過激行為和及時控制事態,引導事主走依法維權的途徑。
因此,從此次衛生部的新規出臺,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將制度化,將有更多醫院設立警務室。
“醫鬧”七行為將被處罰
醫患糾紛一直備受關注,也是目前許多醫院頭疼的大問題之一。
特別是由于醫患糾紛引發的“醫鬧”問題,對醫院維護醫療機構秩序造成許多困擾。
根據最近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有下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設靈堂、擺放花圈、違規停尸、聚眾滋事的;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在醫療機構內故意損毀或者盜竊、搶奪公私財物的;倒賣醫療機構掛號憑證的;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
記者了解到,目前廈門許多醫院經常受到“醫鬧”困擾,有的患者家屬處理醫患糾紛時,出現許多過激行為,有的甚至雇用一些人圍堵醫院和醫務人員。衛生部、公安部新規的出臺,被認為將有效遏制“醫鬧”行為,引導醫患糾紛朝法律途徑解決。
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
為了加強醫患溝通與醫療風險控制,廈門目前已經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廈門市醫調委成立后,醫療糾紛賠償數額案例在12萬元內的,基本可以通過醫調委協調處理。
早在2009年9月,廈門市出臺了《廈門市醫患糾紛處置暫行辦法》,建立健全了多部門聯動協作綜合處置糾紛的快速反應機制,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有效地化解多起重大醫患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2010年8月31日,廈門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正式成立。
有關方面提供的數據顯示,僅僅去年上半年,市醫調委已受理醫患糾紛咨詢案件57起,其中12件正式受理調解,已調解結案10件,其中8件調解成功,最高調解賠償數額案例為12萬元,有效達到息訪息訴,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升級。
從源頭防范醫患糾紛
同時,廈門市衛生主管部門表示,切實加強醫療質量和安全的管理,從源頭上做好醫患糾紛的防范工作相當重要。目前,廈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通過開展改進公立醫院醫療服務的各項舉措,進一步強化質量與安全意識,明確各級各醫療機構負責人為醫療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通過開展關鍵環節醫療質量監測,持續改進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進一步密切醫患、護患關系,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醫患矛盾和爭議。
此外,廈門市還有一個做法是,積極推行以統保方式建立全市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目前全市共36家公立醫療機構已全部參保,承保,凡在醫療機構中發生的醫療事故、醫療過錯導致的人身損害均可獲得保險理賠,單例最高可獲賠30萬元。(記者 邱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