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月24日下午,湖濱街道湖邊社區開展了節后首次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動,湖濱街道辦事處、轄區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與湖邊社區有關負責人一道,前往湖東一路等路段,對占道經營商家進行檢查整治。
湖邊社區所轄湖東片區屬老舊居民區,房屋大多有二三十年的歷史,一樓的房屋幾乎都租給外地人開店經商。這些店家不少都占道經營,做餐飲的將廚房安置到了人行道上,油煙、污水隨意傾倒排放;賣商品的也將商品擺放在人行道上,行人只能走機動車道;而廢品回收站點則把人行道和部分公用地當成了自己的地盤,隨意擺放廢品,運送廢品的車也時常將道路堵塞,居民群眾對此意見很大,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為此,湖邊社區居委會聯合工商、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節前就多次開展占道經營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了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最大限度防止占道經營現象卷土重來,消除安全隱患,改善轄區環境,湖邊社區在節后立即聯合相關部門進行重點部位的檢查整治。
記者跟隨檢查人員首先來到湖東一路一幢樓前,抬眼望去,墻上有整片被黑煙熏過的痕跡,據社區人員介紹,正月初三,這里曾發生一起人為縱火案,一輛停放在樓前的汽車被人故意放火燒毀,這幢樓上的住戶及周圍車輛受到殃及。為除后患,檢查人員對位于這棟樓一樓存在占道經營及安全隱患的一戶廢舊物品回收站提出限期搬遷要求,店主也表示因為此前已接到通知,正在整理物品,準備搬遷;與其相鄰的兩間經營塑料制品的店面已經搬遷;檢查人員對另外兩家餐飲店發出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將占道“廚房”自行拆除;同時,檢查人員要求將樓后通道封住作為儲藏間的違章搭建予以拆除;此外,檢查人員還對位于湖興路的兩家存在同樣問題的廢舊物品回收站進行了查封,要求其限期搬遷;對湖東一路111號巷12-16號的一間存放易燃品的倉庫貼上了封條,限期搬遷。(記者 李桂芳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