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前提是保障信息安全、保護個人隱私。當前,我國數據所有權、隱私權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信息安全、開放共享等標準規范還不健全,建立兼顧安全與發展的數據開放、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已是當務之急。筆者在貴陽大數據交易中心采訪時得知,貴州率先出臺了大數據地方法規,明確規定個人數據要進行脫敏處理。比如要交易一條個人信息數據,姓名只能保留姓氏,手機號后幾位要打碼處理,家庭住址要刪除具體街道、門牌……但是,個體數據脫敏就能完全保護隱私嗎?前面提到的車主大數據分析,顯然用個體數據群體化完成了數據脫敏,但是,給群體打上標簽,同樣可能對個體造成傷害。
其次,在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完備的情況下,大數據企業更應自律。企業要充分考慮用戶隱私和公眾接受程度,把數據分析更多用于提升社會治理效率、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個性化的服務上來。同時,也要秉承公平、公正原則,多些正能量、建設性,少些媚俗、博眼球,盡量避免對大數據過度消費,讓數據提供者放心。
日前,筆者拿到了我國首臺互聯網汽車——上汽榮威RX5上市半年來的大數據分析結果。里面有RX5車主采集的川藏線道路坑洼情況、易發生交通事故的區域,有國慶黃金周熱門景區和自駕線路,有春節假期省際遷徙熱點,京、滬、渝、穗四大城市車主點播最多的歌曲……隨著互聯網汽車保有量的提升,通過先聚類、再細分,企業能逐漸把握用戶真實需求,最終提供千人千面的個性化服務,并讓服務主動找到需要它的客戶。屆時,顛覆現有商業模式的超級個性化精準營銷,也許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