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京、深圳之后,共享汽車“TOGO”的首批100輛全新smart又開始攻占上海各大時尚地標,共享汽車一片繁榮之下,近日又爆出曾有小學生駕駛共享汽車上路,結果釀成慘劇,引發公眾對共享汽車安全監管、城市管理者和運營者責權劃分等話題的高度關注。
只是看起來市場潛力巨大
進入2017年,那些先入場的企業紛紛從主場城市向外擴張,使共享汽車在共享單車之后成為都市新話題。
一度用車創始人、CEO王楊對共享汽車的看法很有代表性,王楊說:“大中城市的限行政策,以及買車、養車成本越來越高、城市停車位飽和等問題,激發了公眾對共享汽車的需求。”
記者在手機里下載某出行公司的APP、注冊會員、上傳本人身份證和駕照實物照片,審核通過并交納押金后,根據GPS定位查找最近的一個租車點,但是趕到時車已被開走。同樣在車場撲空的張先生對科技日報記者表示,他出于好奇已多次嘗試使用共享汽車,但次次撲空。認為共享汽車只是個“噱頭”的張先生騎著一輛橙色的摩拜單車離開了。
就像記者和張先生所遇到的,當前共享汽車數量太少,供不應求。但是,雖然共享汽車需求量遠遠大于供給量,看起來市場潛力巨大,但在實際運營中碰到的問題讓人對這個新生事物的前景存疑。
國內某汽車企業市場研究人員寧碩認為,共享汽車受成本、指標、政策限制,不可能像共享單車一樣隨處可見,做到讓用戶就近取車、到達目的地或目的地周邊就近還車,就需要配備很多車輛,鋪一張巨大的共享汽車服務網,在目前的城市狀態下很難實現。
滿足用戶需求與運營成本控制讓運營者左右為難。業內人士坦言,目前整個行業都處于虧損狀態,區別只是虧的多與少。相比停車位少、新能源汽車難建充電樁等苦惱而言,交通違規難處理才是共享汽車發展的最大“攔路虎”。
寧碩說:“共享汽車隨取隨用隨還的特性,讓運營方對車輛出現事故的責任判定比較困難,使事故后責任界定不清晰。目前法律責任如何認定尚是模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