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市公安局生態分局辦結一起逃避監管非法排污案。
4月10日,市環境保護局移送涉嫌環境違法適用行政拘留處罰案件線索至生態分局:2017年12月21日,市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到市曹巖養豬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養殖廢水收集管道破損,部分養殖廢水未經處理設施處理,從處理設施前破損的廢水收集管道內排出,流經雨水溝排入外環境,建議受理查處。生態分局立即指派坑邊生態派出所進行調查,并于4月11日傳喚嫌疑人謝某某至市公安局坑邊生態派出所接受調查,其到案后,對自己放任破損廢水管將廢水排入外環境逃避監管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嫌疑人謝某某被市公安局生態分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