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21時,我市某中學16歲學生陳某騎大排量摩托車,后載同齡同學在永安大榕樹路段見交警設卡糾違,該學生加大油門沖卡被攔下,經交警調查,該生不滿18周歲系無證駕駛無牌跑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陳某也交待:“車子用私房錢購買的,父母知情,但不知道是大排量的跑車,也怕學校知道,將車停在校外的民房中,偷偷騎著上下學。”
3月19日16時,某職專未滿18歲的學生羅某無證駕駛一輛摩托跑車,后載16歲同學回家途中,在原檢測站門口與一輛正在掉頭的小車發生刮碰,羅某刮碰后倒地,向前滑行40多米。所幸兩名學生頭戴安全頭盔,才保著性命,但多處受傷,兩車損壞嚴重。經交警了解,跑車是羅某半年前花1萬多元購買的,開始家長反對,買來后羅某騎著沒出事,家長也認可他騎車上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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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屬于無證駕駛。連續發生的多起未成年學生交通違法行為,引起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高度重視,交警除將他們的父母叫到現場,要求他們承擔監管責任,負責賠償及罰款,處理掉車輛,共同教育這些違法學生守法上路外,還通報這些學生所在學校,督促學校落實學生交通安全的主體責任,要求學校給全校師生上一堂安全教育課。(廖昌照 嚴宗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