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8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王惠敏 通訊員 黃振宜 文/圖)泉州南安一男子酒后遇民警臨檢,棄車逃跑,經民警規勸,一個多月后投案自首。3月8日,該男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拘。
涉事車輛
男子陳某清指認現場
今年1月15日23時8分許,南安市公安局官橋派出所民警在南安市官橋鎮漳里村一路段設卡檢查車輛時,發現一部車牌號為閩C5XXX1的小型轎車沿官黃路往九溪方向行駛?,F場執行民警依法示意對方停車,但該轎車司機并未按規定停車接受檢查,而是倒車加速逆向行駛沖過道路中間綠化隔離帶,向324國道方向逃竄,將車扔在離其家不遠的地方后,逃離。
福建日新新媒體·閩南網(www.vistrails.com)記者了解到,轎車司機是男子陳某清,今年33歲,南安官橋人。當晚,陳某清將車開回家后,因擔心被公安機關查獲,逃亡重慶、廣州等地躲藏。
官橋派出所民警通過調查并鎖定嫌疑人陳某清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打消他的僥幸心理。3月7日,陳某清到派出所自首,并如實說出當天因意識到自己喝酒開車會被抓而逃跑的事實。
目前,陳某清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拘。據悉,根據《刑法》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