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途中,安全最重要。27日上午,市區K502路公交駕駛員劉德燦發現一乘客隨身攜帶酒精后,為了全車乘客的安全考慮,將該乘客勸下車。昨日,搭乘該班公交的乘客蔡先生特地致電公交公司,為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點贊。
據蔡先生介紹,27日上午8點15分左右,他從泉州一院站點上車,緊隨其后的是一位挑擔子的阿婆。車輛行駛至東門站點時,車廂內飄起一股酒精味。劉師傅詢問是否有乘客攜帶了酒精,但無人回應。
來到十字路口等待紅綠燈時,劉師傅走到車廂查看。來到阿婆放置擔子的位置時,酒精味道更濃了,他詢問阿婆,才發現里面放置了一瓶酒精,已經灑漏出來。
他當即向阿婆解釋說,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交車,其中包括酒精。起初,阿婆執意認為“酒精是拿回家消毒消炎用的,不是違禁品,況且自己車費都付過了”。劉師傅堅持原則, 耐心勸導,最后阿婆在下一站東湖影院站下車了。
據泉州公交集團洛江分公司安保人員介紹,酒精、汽油、柴油等易燃品,煙花爆竹、煤氣罐、氧氣瓶等易爆品都不允許帶上公交。很多日常用品也在此范圍內,比如兩斤以上高度白酒,以及發膠、氣霧殺蟲劑等壓縮性氣體也具有危險性,不允許攜帶乘車。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如發現有人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危險品以及管制刀具等危險器具上車,應主動勸阻,報告駕駛員或撥打110報警,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記者蘇凱芳 通訊員張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