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自2018年起,我市開展為期三年的海洋違規漁具清理整治“清網”行動,力爭2020年年底全市海洋禁用漁具杜絕使用,漁具網目尺寸基本合規,漁獲物幼魚比例符合國家要求。
根據行動方案,我市海洋與漁業部門將結合專項執法行動,統籌執法力量,堅決打擊使用農業農村部《關于禁止使用雙船單片多囊拖網等十三種漁具的通告》規定的13種禁用漁具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漁具以及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網具違法違規行為,年底前清理取締違規漁具1200張以上(其中拖網400張以上,張網800張以上)。
此外,通過組織開展幼魚(幼體)比例檢查執法實踐,推動帶魚等35種重要捕撈經濟種類最小可捕規格及幼魚(幼體)比例管理規定的實施,實現2018年、2019年、2020年及之后,在單航次漁獲物中,帶魚等35種重要捕撈經濟種類幼魚(幼體)重量分別不得超過該種類總重量的50%、30%、20%的管理目標。同時,實現幼魚(幼體)比例執法案件的突破。
此次“清網”行動除了重點取締和打擊電毒炸魚及使用攔截插網陷阱(俗稱“迷魂陣”)、陷阱網(俗稱“長袖定置網”)、拖曳束網耙刺(俗稱“珊瑚網”)等禁用漁具和捕撈方法進行捕撈生產的行為之外,還將集中打擊使用網目尺寸嚴重偏離國家規定的網目尺寸標準的漁具,以及違反帶魚等35種重要捕撈經濟種類最小可捕規格及幼魚(幼體)比例管理規定的行為。
執法檢查中,對查處的禁用漁具將一律沒收或清理取締,并嚴格按規定對當事人予以處罰;海洋捕撈主要作業方式(拖網、張網)的網目尺寸將作為執法重點,對海上作業和回港卸貨漁船進行重點檢查,發現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漁具的,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扣減柴油補貼,并予以相應處罰;對漁獲物幼魚比例不符合國家通告要求的依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海警或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記者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