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2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泉州一乘客因有重要出行任務,提前預約了次日一早的滴滴快車,結果不僅被莫名爽約,司機還玩起了“失聯”,導致乘客耽誤了重要工作。
20日晚上9點多,黃小姐通過滴滴企業版幫同事下單,預約了21日上午7點半從泉州到石獅的滴滴快車。單子很快就被一位車牌號為閩C060EZ的“陳師傅”接下了。因同事次日的出行任務不能遲到,黃小姐還特意打電話聯系了司機,給司機提供了實際乘車人的具體聯系方式。
不想,21日上午,黃小姐的同事在乘車地點等到7點37分還沒車來,打電話聯系陳師傅,電話響了七八聲才接通,但對方“喂……喂……”了幾聲,并自言自語地說了句“怎么沒聲音”就掛了電話。隨后,黃小姐的同事連續撥打了三次陳師傅的電話,均無人接通。此時,時間已經到了7點43分,焦急的乘客意識到不對勁,趕緊聯系黃小姐,黃小姐于7點45分、7點46分先后兩次撥打對方電話,結果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
訂單頁面
直到7點50分左右,被同事催促的黃小姐趕緊取消了訂單,重新幫同事預約了車輛。雖然順利打到了另一輛車,但比原定的出發時間晚了半個小時,導致同事耽誤了重要工作。當天上午10點多,黃小姐的同事后來又連續兩次撥打陳師傅電話,均無人接聽。懷疑陳師傅是故意爽約,黃小姐遂向滴滴快車客服平臺投訴,要求滴滴平臺對不守誠信導致乘客耽誤重要工作的陳師傅進行嚴肅處理,并賠償相關損失。
更讓黃小姐感到奇怪的是,她8點左右通過軟件查詢,發現“陳師傅”的車定位顯示在漳州。黃小姐質疑,如果司機當時人在漳州,為何既不聯系滴滴平臺取消訂單,也不向乘客說明原因?
根據黃小姐提供的預約信息,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vistrails.com)記者獲悉,閩C060EZ的“陳師傅”接單的是一輛白色大眾寶來轎車,這輛車共接了2222單,信用分4.9分。
投訴當天下午,滴滴公司的客服人員聯系了黃小姐,表示將把該名司機的賬號封號30天,待其賬號重開后,將不會再派企業訂單給他。至于黃小姐投訴的其他事項,客服人員表示無法滿足乘客的要求。
對于這樣的處理結果,黃小姐認為太輕了,乘客的損失無從賠償,她對處理結果表示不滿意。
22日,記者也將該情況反映給泉州交管部門。泉州市交通委有關人員建議,市民可直接將相關情況投訴給平臺公司,也可找轄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投訴。屆時,管理部門將督促平臺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短評:司機失信,滴滴平臺有無責任?
□沙子
約好的車,到點了沒來,司機既未解釋原因,也未道歉,乘客因為誤點導致的損失,卻無處索賠。
司機無故放乘客鴿子,司機并不清楚會給乘客帶來什么樣的損失。輕則遲到、延誤辦事,重則誤了動車、航班,由此造成的損失會更大。這樣的遭遇,相信這不是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后一起。
滴滴平臺雖然給予“陳師傅”封號30天的處罰,司機因為自己的“失信”行為付出了一定的代價,但這樣的處理,還是留下了一個疑問:提供平臺服務的滴滴,到底有沒有責任?
據了解,在滴滴平臺上注冊的司機,每成功接單一次,平臺要抽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據司機說是車費的20%。不過,這一比例未經證實。平臺既然收取了“管理費”,那么就該對經由平臺審核通過的向乘客提供服務的司機的不當行為,承擔著關聯責任。平臺把責任都全部歸咎于司機,顯然有回避責任的嫌疑。這不應該是像滴滴這樣的網約車平臺的做法,如此只會讓乘客感到更失望。
同時,有關監管部門應該完善網約車平臺的管理制度,為乘客權益的保護提供更多保障。只有“緊箍咒”發揮作用,敦促和監管雙管齊下,網約車平臺才能更多地為乘客著想,乘客的合法權益也才能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