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
建議結合實際情況 適當精簡辦證流程
□市人大代表、豐澤區東湖街道圣湖社區黨支部書記 洪碧清
“安置房歸個人所有,安置戶擁有房屋的產權證,是理所應當的。”洪碧清指出,近幾年來,雖然關于安置房辦證難的問題得到了一定的解決,但仍有不少業主奔波數年還未拿到證件,無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業主。
去年8月1日中心市區正式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交易窗口每天都有許多人排隊等候辦理業務,部分市民埋怨等候時間長、辦證辛苦等,更有個別不良中介為謀取私利,人為制造恐慌氣氛,影響他人順利辦證。洪碧清認為,為了方便市民們,讓他們早日順利辦證,“不論是安置房住戶辦證,還是其他市民辦理換證等業務,可以考慮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結合實際情況,適當精簡辦證流程,進一步惠民利民。”
讓正規中介承辦業務
避免成為“無頭蒼蠅”
□市政協委員、致公黨豐澤區工委會主委 黃曉良
黃曉良認為,辦證問題是一個涉及面廣的民生問題,在老城區,有許多老房子因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產權無法明確,一些人早期出國,導致家中的人無法順利換證或開展修舊如舊的工作;在新城區,許多拆遷安置戶奔波多個部門、耗費時間和精力,無法順利辦理產權證。
黃曉良說,辦證過程中需要產權擁有人詳細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最新政策,否則很容易成為“無頭蒼蠅”,做無用功。“建議結合實際,未來可以考慮有一類正規的專業機構,專門承接這些辦證業務,由產權人支付一定的服務費用,節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目光放長遠的黃曉良也期待著,未來老百姓的辦證之路可以縮短,即適當減免辦理手續,讓住戶真正成為“業主”。
政策保障
泉州市出臺政策 簡化手續特事特辦
據了解,為了盡快辦理這些房產證,從市政府到各個相關職能部門都在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
市政府對此問題高度重視。2014年8月11日,泉州市政府下發《泉州市中心市區安置房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中要求要按照“方便群眾、簡化手續、特事特辦”的原則,進一步簡化辦證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提高辦事效率,切實解決中心市區安置房辦證難問題。
涉及公共維修基金繳納問題。對此,方案中要求,安置房未辦理初始登記和產權分戶證情況下,繳納維修基金有困難的,可暫緩歸集安置房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屬區級政府的安置房建設項目,由區政府出具承諾保證書,屬市直行政部門的安置房建設項目,由市直行政部門出具承諾書。在辦理產權分戶證時,區政府配合各房屋征遷業主和指揮部統一向房屋所有權人收集上繳。
涉及安置房物業管理問題。安置房建設項目暫時無法辦理《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書》的,由區級住建部門出具承諾保證書,保證辦理房屋初始登記后督促有關單位盡快補辦。
涉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問題。屬政府部門建設的安置房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已批準繳交的,安置房建設項目業主可持住建局出具的證明向市城鄉規劃局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批準繳交且繳納存在困難的,應按程序申請緩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