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泉州檢驗檢疫局獲悉:1月1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實施以來,泉州檢驗檢疫局共已檢疫查驗可享受ECFA優惠貨物9批,貨值達420.44萬美元,共可為海峽兩岸企業減免關稅達31.93萬元人民幣。
元月21日,泉州檢驗檢疫局為一蓄電池企業一批貨值54905美元輸臺鎳氫電池簽發了首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優惠原產地證書。企業憑該證書,在臺灣所繳關稅稅率由去年的2.5%降為今年的零關稅,直接為企業在臺客戶減免關稅1373美元,折合人民幣8240元。2月16日,泉州檢驗檢疫局在石井港區檢疫查驗了福建閩臺農產品市場有限公司申報進口48箱鱉卵、貨值3456美元。該批貨物在大陸可享受到較大幅度的關稅優惠,關稅稅率從原先20%降至10%,企業憑臺灣高雄市商業會為其簽發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原產地證明書》,可減免關稅人民幣2672元。累計至2月底已進口鱉卵6批、貨值2.89萬美元,共約減免關稅1.9萬元,平均每公斤鱉卵可降低3元進口成本。2月18日和24日,泉州檢驗檢疫局又分別在肖厝港區查驗兩批大批量的來自臺灣地區的化工產品,分別是約700噸、貨值68.6萬美元的乙酸乙烯酯和2969.71噸、貨值343.46萬美元的基礎油。按照“ECFA”協議,這兩批化工產品均可享受5%的優惠稅率,分別可為企業節省關稅27349元和26.48萬元。以上8批從臺灣進口貨物合計共414.95萬美元,為企業節省關稅達31.11萬元。
按照“ECFA”協議,2011年1月1日起兩岸全面實施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早期收獲計劃,列入清單的800多項產品逐步降低關稅,三年內全部降到零;其中臺灣出口到大陸的降稅產品達539項,包括農產品、電子產品、汽車零部件等十大類。大陸出口到臺灣的267種貨物也可享受關稅減免進入臺灣市場,含石化類、機械類、紡織類、運輸類產品。
泉州對臺經貿發展具有獨特的“五緣”優勢,在兩岸實現“大三通”后,泉州對臺經貿往來更加密切。2010年泉州市對臺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超過6億美元,以進口居多。其中出口臺灣產品主要是建材、鞋類、紡織產品、陶瓷、家具、電池、部分照明設備、文具用品等;從泉州口岸登陸的臺灣產品包括機電產品,化工產品、臺灣水果(檳榔)、甲魚卵、鮮活牛蛙、自捕水產品等。
泉州檢驗檢疫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以ECFA生效實施為契機,主動提前介入服務,積極先行先試,推行檢疫監管新模式,進一步密切與海關、邊檢等口岸聯檢單位協作,優化服務措施,合力促進對臺經貿發展。(記者 劉益清 通訊員 柯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