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19日訊 昨日下午,福建泉州市伍氏特香包有限公司(下簡稱“伍氏公司”)召開新聞說明會,老板伍維國解釋,506萬元欠款是其個人融資行為,用于投資房地產。
伍維國稱,該筆債務并非他有意拖欠,之所以拖延還款,是因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是由公司員工代為簽收,未與其及時溝通造成。新聞說明會上,伍維國還出示了蓋有豐澤法院公章的“法院執行款代管憑證”,證實債務已經還清。
伍氏公司出示執行款代管憑證,證明欠款已還清
前日,朋友圈熱傳豐澤區法院敦促履行公告,向伍氏公司催還506萬元欠款,引起泉州厝邊廣泛關注,老板伍維國接受海都記者獨家采訪(前續報道:豐澤區法院公告敦促還款506萬 伍氏老板伍維國昨回應)。
對于伍氏公司涉及的這場債務風波,記者多次聯系豐澤區法院,均未得到回復。
尊重法律 出示還款憑證
伍維國解釋,該筆債務糾紛進入執行階段后,豐澤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并非其本人簽收,而是由伍氏公司工作人員代為簽收,工作人員代簽后,未及時送給其拆閱,造成了拖延還款。得知欠債一事被法院曝光,他前晚連夜冒雨趕回泉州,將所欠款項轉入法院指定賬戶。
新聞說明會現場,伍維國還出示了6張蓋有泉州豐澤區法院財務專用章的執行款代管憑證,證明己方已還清款項。他說,自己尊重法律,也尊重法院判決。
連本帶利 共還660萬多元
記者注意到,這6張憑證上載明的收款日期,分別是今年的3月17日與18日兩天,其中,有3張的交款人一欄寫著“伍維國”,另外3張的交款人一欄則寫著“伍氏特香包有限公司”,上述6張交款憑證載明金額,共計6602705元(包括本金利息、相應訴訟費用)。
伍維國解釋,這筆借款,是其去年向一個朋友的朋友葉先生所借,當時還抵押了總價值約800萬元的4套房產產權。伍維國說,判決的情況及法院執行情況,他因法院送達文書后本人未拆閱而并不清楚。他后來了解到,這起案件大概是在10個月前判決,本金500萬元,其余是利息和訴訟費等。
老板融資 涉足房地產生意
伍維國說借款用于他個人投資,由伍氏公司作擔保,該公司目前運營正常。伍維國說,2012年,公司引進新的生產線,發展趨于穩定,這讓他有精力涉足房地產項目,因投資需要,最近幾年他常住外地,找葉先生借了錢。
對于網上流傳的“跑路”等傳言,伍維國稱這是謠言,將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海都記者 張凱航 韓婧 謝明飛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