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泉州市和豐澤、洛江、臺商投資區、晉江、石獅的兩級林業部門及森林公安部門環泉州灣聯合執法,打擊沿海張網捕鳥行為,收繳20余張鳥網,解救了2只澤鷸。不過,有31只掛網的澤鷸未能逃脫厄運死亡。
執法人員收繳捕鳥網
在洛江區橋南灘涂,執法人員未發現有張網捕鳥的情況。據泉州灣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工作人員小賴介紹,去年12月至今,他們拆除收繳了6張20多米長的鳥網,網上沒有掛鳥現象。小賴表示,每年的10月開始,是候鳥來泉過冬的季節,那時張網捕鳥的人比較多。這個階段由于鳥少,張網的現象也少,不過保護區的工作人員還是堅持天天巡護。
雖然這個季節鳥少,但是在石獅市蚶江鎮水頭村的海堤,巡護人員還是發現了20多張鳥網,其中4張網上還掛了33只鳥,僅2只還活著,巡護人員及時將其救下。據悉,其中一只被解救的鳥沒有受傷,另一只翅膀受傷,流著血。執法人員將受傷的鳥帶回,準備醫治好再放生。
受傷的鳥被救下
據了解,掛網死亡的31只鳥均為鸻鷸類的澤鷸。據介紹,澤鷸原始產地在德國,主要棲息于河流岸邊河灘或沼澤草地,以小型脊椎動物為食。在中國為旅鳥,部分為夏候鳥和冬候鳥。春季于4月初至5月初遷到東北繁殖,秋季于9月至10月離開繁殖地往南遷徙。
市森林公安局治安科曾科長指出,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指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比如蜂猴、熊猴、金絲猴、馬來熊、大熊貓、云豹、雪豹等。
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是指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那么,是不是一定要抓到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才會觸犯到刑法呢?其實,就目前而言,福建省內使用禁止的工具(如捕鳥網)抓到任何一只鳥,將被判刑。
最高法頒布的司法解釋明確: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只以上,抑或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應認定為非法狩獵罪。同時,我省林業廳發布的《關于鳥類禁獵期的通告》中對于上述“禁獵區”、“禁獵期”進一步明確為在全省境內的禁獵期為2012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中也對上述“禁用的工具、方法”加以規定。
因此,若在福建省內使用禁止的工具(如捕鳥網)抓到任何一只鳥,均將被苛之以刑罰,并判處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或非法狩獵罪,而這兩個罪名的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記者 黃雅珊 通訊員 張佳燕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