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江區某家裝公司負責人彭某因涉嫌虛假宣傳接受萬安工商所執法人員的詢問。
當天,萬安工商所執法人員對該家裝公司進行執法檢查,面對辦公室琳瑯滿目的榮譽牌匾,細心的執法人員還是發現一絲端倪,有塊“誠信單位”牌匾的頒發單位赫然標示“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泉州市消費者協會”。面對執法人員的不斷追問,該公司負責人彭某終于承認這塊牌匾是購買的。原來,該公司為了裝點門面,一年前以幾十元錢的價格從舊車站旁一流動攤點購得這塊牌匾。彭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事后主動拆除了虛假榮譽牌匾。
因該公司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虛假宣傳,已被洛江區工商局予以立案查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