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鯉城區制定出臺《鯉城區促進民宿規范發展實施意見(試行)》(下簡稱《意見(試行)》),對民宿申報條件加以明確。民宿申報原則上每季度評定一次,聯審通過后,將由鯉城區政府統一向社會通報,方可經營住宿業務。今年第一季度的申報昨日已開啟。
根據《意見(試行)》,建筑安全方面,對房屋安全、房屋建筑層數、房屋租賃手續等有細致的規定,比如房屋安全根據“因歷史原因存在的既有房屋裝修改造的民宿”“擬利用既有房屋新改造裝修為民宿的項目”兩大類別有相應的申報要求,房屋建筑層數要求不超過 4 層、客房建筑面積不超過 800 平方米、客房數量不超過14間(套),房屋租賃手續必須齊全。
消防安全方面,對于“因歷史原因已存在的既有房屋裝修改造的民宿”,要求由屬地街道督促房屋使用業主委托有資質第三方評估機構,按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對民宿經營樓房現場消防安全現狀進行評查,并要求組織有資質的消防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后取得消防安全評估報告,由鯉城區民宿規范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專班聯合復核。同時,“擬利用既有房屋新改造裝修為民宿的項目”有不同的申報要求,經營者可上鯉城區人民政府官網查詢。(記者張素萍 實習生莊子薇 通訊員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