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鼎市一男子通過相親與越南籍女子何某認識,當日雙方即同意結為夫妻,介紹人收下男方禮金人民幣6萬余元后,何某即跟隨男方到其家中生活。半個月后,福鼎市公安局接到舉報稱何某無入境手續,系非法入境。在公安機關對何某進行審查時,男方發現介紹人下落不明,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稱何某騙婚,涉嫌詐騙。
經查,犯罪嫌疑人何某(越南籍)從越南偷渡至我國境內,后結識犯罪嫌疑人黎某(越南籍,在逃)。在黎某的指使、安排下,何某與被害人相親并假意同意與被害人結為夫妻,黎某作為介紹人收取被害人禮金,何某將從中分到一萬元人民幣。何某在被害人家中居住幾日后,即按照事先計劃與黎某聯系準備逃跑,后因二人之間產生不和,黎某將何某非法入境情況向福鼎市公安局匿名舉報,欲讓公安機關將何某遣送回越南,黎某也隨后失聯。
近日,福鼎市公安局已向福鼎市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福鼎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何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被害人人民幣6萬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詐騙罪。鑒于何某有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