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24日訊 林先生是寧德福鼎人,日前,在申請公租房時,他發現自己莫名成了福州兩家公司的法人,公租房申請因此未通過審核。這其中,疑有他人冒用林先生身份信息進行企業工商登記。市場監管部門表示,根據現行法律法規,部門在審核工商登記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時,一些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情況確實難以被發現。
林先生該如何擺脫被強加于身的兩個法人身份?經咨詢,林先生可走的兩條“路”,一條費錢,一條費時,他因此不知該如何維權。
當事人:莫名成“老板”申公租房遭拒
林先生是寧德福鼎的一名基層公務員,其妻是一名普通職工,因家庭經濟較困難,今年其妻子提出申請公租房,但經核對家庭經濟狀況,被告知不符合申請條件。原因是,工商部門系統顯示,林先生注冊了2家公司:福州市晉安區銳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銳力貿易”)和福州市臺江區海岸岸通訊器材有限公司。“我一直在福鼎工作,怎么名下有2家公司?”林先生對此很納悶,他稱自己的身份證從未丟失,懷疑身份證復印件被人竊取、冒用。
據資料顯示,銳力貿易注冊時間為2011年9月20日,當時的法定代表人為王瑛,注冊地址為福會新村1號樓99店面,注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2011年11月29日,該公司委托一名叫“阮凱云”的人,將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林先生,并持續至今。
記者前往該公司注冊地址,“1號樓99店面”并不存在,撥打公司注冊時的辦公號碼,發現該電話被臺江“盛富達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盛富達”)的工作人員接通。經了解,盛富達主要經營公司登記代辦等業務。
部門:現行法規下 材料只作“形式性審查”
昨天下午,記者至晉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銳力貿易正是在此進行工商登記的。該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已收到關于林先生遭遇的反映。該負責人介紹,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或法人變更登記時,工商部門只需作“形式性審查”,而非“實質性審查”。
“針對公司法人的形式性審查,是只強制要求提供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相關的規定材料。”該負責人表示,按法規,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由申請人負責。在實際申報中,不排除一些辦事人員未要求出示法人身份證原件的情況。
該負責人坦言,半年來,晉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遇到了4起類似事件,基本都是個人對被登記、被變更為公司法人提出異議,其中3起當事人都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法規上“形式性審查”的限制,一些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情況,很難在材料提交過程中被發現。
“作為基層工商部門,我們也曾向上級建議,改進審查方式,盡可能避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問題的出現。”上述負責人表示,不過當前公司設立登記或變更法人登記,還是實行形式性審查。
現狀:推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后 代辦比例已降低
在盛富達,記者就林先生的遭遇詢問該公司人員鄭先生。鄭先生稱,銳力貿易的法人變更手續確由該公司員工代辦,但該員工已離職,林先生的身份信息是如何被用于注冊公司的,又是誰委托變更法人信息等問題,目前無法核實。根據變更法人登記時的委托證明,記者撥打了代理人“阮凱云”的手機號,發現已是空號。
隨后,記者以本人姓名不便注冊公司為由,致電盛富達,詢問是否可用他人信息辦手續。盛富達人員稱,“你可以與別人商量,提供別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等信息,公司就能幫助登記。”對方表示,登記的身份信息需客戶自行獲取,盛富達并不涉及這塊業務,也無從得知客戶獲取的身份信息是如何獲取的。
據記者了解,福州于2014年開始推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股東可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等,公司的注冊資本不需由股東按規定期限實繳到位,登記時已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實行這一改革之后,注冊資本不再是‘難題’了,由其他公司登記代辦的比例,相應有所降低。”晉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律師:證明“不是我”費事 被冒用法律風險高
為解決自己的困境,林先生多方了解到,想要撤銷他2家公司的法人身份,必須通過筆跡鑒定等方式,或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供相關證據。“我咨詢過,一個筆跡鑒定就要花費2000多元,一個法人變更材料中,就有好幾個仿造我的簽名。”林先生說,為此他需花費上萬元費用,家庭經濟不佳的他難以承受,如果提起訴訟,又太耗時。
對此,福建閩君律師事務所的卓文彬律師表示,他也曾遇到不少類似案例,其中有人的身份信息是被冒用的,也有人是答應他人成為公司法人后,出現糾紛要求撤銷的。“類似的案例說明,個人要注意保護身份證信息,包括身份證復印件。”卓文彬律師提醒,同時,公民不要輕易答應成為公司法人,因為公司一旦出現問題,公司法人可能要承擔很大的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海都記者 王林成 劉世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