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國家民委發布《國家民委關于命名第五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的決定》,命名福安市為第五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
據了解,福安市始終堅持把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作為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重視建設保護畬族村寨,大力發揚畬族文化,開展“旅游+民族團結”“文化+民族團結”“互聯網+民族團結”行動,發展少數民族文化旅游,打造集畬、古、茶、廉、紅為一體的獨特畬鄉旅游路線。先后投入3000多萬元,打造中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同時編篡民族書籍,開通福安市民族工作部門微信公眾號,舉辦畬族文化培訓班,持續開展畬族傳統民俗文化節及桃花節、刺葡萄采摘節等主題文化活動。注重畬族文化對外交流活動,利用多種媒體途徑加大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為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創造良好的氛圍。
據悉,第五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的命名是為樹立典型、激勵先進,推進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經擇優推薦、嚴格評審、社會公示等環節后確定的。在第五批公布的全國198家單位中,福建省共有3家,分別為寧德市福安市、永安市青水畬族鄉和廈門市思明區前埔南社區。(雷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