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男子宋某為籌集日常開支,獨自一人攜帶扳手等作案工具在福安城區盜竊電動車和摩托車蓄電池,先后作案9起,涉案價值7000余元。日前,宋某因涉嫌盜竊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7月至今,福安市轄區發生多起電動車、摩托車蓄電池被盜案件。福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偵查員經過走訪調查,發現有吸毒前科人員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11日,刑偵大隊民警經布控,在福安市城南街道官村附近將宋某抓獲。
經民警調查,犯罪嫌疑人宋某,男,現年37歲,系福安市人。其到案后,供述了2015年7月至今,多次獨自一人攜帶扳手等作案工具竄至福安陽頭、城南街道、城北福泰路等地,先后盜竊電動車,摩托車蓄電池作案9起,涉案價值7000余元的犯罪事實。
據悉,現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