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21日就強制性國家標準《公共廁所衛生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征求意見稿將公共廁所臭味強度分為無臭味、微有臭味、明顯臭味和強烈臭味四個等級,要求附屬式公共廁所臭味強度為1級,獨立式公共廁所臭味強度小于等于2級。(2月22日《北京晨報》)。
在此之前,我們只聽說過“食不厭精膾不厭細”,但是真的沒有想到,公廁臭味竟然能被細化到這個地步。無臭味、微有臭味、明顯臭味和強烈臭味,不得不說,衛生部對臭味的分級的確是等級分明??蓡栴}是,所謂的微有臭味、明顯臭味和強烈臭味又是用什么來認定?難道在公廁新國標之外還要制定一個臭味國家標準不成?
沒有統一的標準、沒有可供參考的依據,如何能把公廁臭味等級評價嚴格落實?更何況,哪怕是同樣一間公廁,嗅覺靈敏者與嗅覺功能稍微差一點的人來聞,給出的評價絕對不一樣。
雖然這一系列的追問可能會讓“公廁臭味分級”這聽上去很有創意的標準更像是個笑話,但民眾卻不能不問,畢竟,如果連這些基本的問題都解決不了,所謂的公廁臭味分級不就變成了一句空話?
難道說,為了讓公廁新國標落地生根還得催生一個新的職業——聞臭師不成?請恕小民頭腦愚鈍,因為除了借助統一培訓的專業化辨別臭味的人員力量之外,我們真的想不出任何好的辦法能保證遍布全國的公廁可以得到公平公正的臭味等級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