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瓦房店市李官鎮榆樹房村村委會主任姚希江違規報銷問題。2016年12月,姚希江伙同他人通過虛開辦公用品發票和制作假車票支付憑證違規套取集體資金1.8萬元,經姚希江簽字入賬,用于支付村委會無法入賬報銷餐費等。姚希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黑山縣英城子鄉原綜治委員徐洪哲套取復員軍人撫恤款問題。徐洪哲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私刻公章,以虛報已去世老復員軍人名字方式,套取復員軍人撫恤款共計17802元。徐洪哲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套取撫恤款被追繳。(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雙遼市農機推廣站原站長單學軍騙取農機專項補貼資金問題。2015年11月,單學軍與20戶農機合作社法人簽訂虛假秸稈還田項目合同,騙取農機專項補貼562.95萬元。單學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梨樹縣沈洋鎮閆達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姚德軍騙取國家專項資金問題。姚德軍先后騙取救災資金1.2萬元、泥草房改造補貼1.2萬元、退耕還林補助資金1.7萬元。姚德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伊通滿族自治縣??到值擂k事處前范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慶君騙取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張慶君以親屬(低保對象)名義申請進行危房改造,并用鄰居房子作為改造前房屋拍照;騙取危房改造補助2萬元及建筑節能補貼2500元。張慶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罷免村委會主任職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東寧市大肚川鎮太平川村黨支部書記張建武虛報套取國家玉米補貼專項資金問題。2016年7月至11月,張建武利用職務便利,以15戶村民名義虛報玉米種植面積1200畝,套取國家玉米補貼專項資金1.23萬元,用于村務支出,而該村24戶實際玉米種植戶未獲得任何補貼。2017年3月,張建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大慶市讓胡路區喇嘛甸鎮宏偉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蘭占林等人套取侵占村征地補償款問題。蘭占林伙同原村黨支部副書記兼婦女主任馬淑娟、原村會計高峰,采取虛開發票方式,套取村征地補償款139.9萬元,并將其中47.8萬元侵占私分。2017年4月,3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黑龍江省紀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奉賢區金匯鎮梅園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盛金奎收受財物問題。盛金奎在受鎮政府委托從事違法建筑整治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財物4.62萬元。盛金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松江區小昆山鎮規劃建設辦、動遷辦原工作人員張根華收受財物問題。張根華在動遷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財物13萬元。張根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上海市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濱??h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潘愛文貪占拆遷補償資金等問題。潘愛文任鹽城濱海港經濟區黨工委書記期間,伙同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高飛(另案處理)共同貪占拆遷補償資金138萬余元,其中潘愛文分得70萬元。此外,潘愛文還違規收受禮金3.8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35萬元。2017年5月,潘愛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太倉市科教新城南郊社區黨委副書記兼集體資產辦公室主任時一菲違規占有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時一菲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偽造勞務人工費、工程費等單據報賬或擅自開具轉賬支票等方式,分12筆將南星勞務合作社集體資金46萬余元轉至個人銀行卡上,用于購買足球彩票。2017年3月,時一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海安縣居民養老保險中心工作人員魏愛勤騙取社會保險金等問題。魏愛勤在擔任縣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間,為其妻偽造工作檔案、虛報蠶種場冷庫工特殊工種身份,并辦理提前退休手續,使其提前5年退休,騙取國家社會保險金19萬余元。2017年7月,魏愛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衢州市衢江區橫路辦事處橫路村社會服務管理站原工作人員俞飛松貪占補償款問題。俞飛松利用協助管理墳墓搬遷工作便利,通過虛增數量方式,虛報補償款5.2萬元,據為己有。俞飛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嵊泗縣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原科長邵海涌套取工程款問題。邵海涌利用負責管理福利院工程建設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虛增工程量方式,套取工程款1.2萬元,用于個人消費;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共計1.38萬余元。邵海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馬鞍山市博望區丹陽鎮龍山村黨支部原書記汪祖華套取國家財政資金違規消費問題。汪祖華伙同村兩委成員以多種方式套取國家財政資金、虛報套取村集體資產合計50萬余元,用于支付村兩委成員在飯店、煙酒店等場所掛賬費用和其他違規消費。汪祖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莆田市秀嶼區笏石鎮黨委宣傳委員、統戰委員黃金沐等人因履職不力致使扶貧專項資金滯留問題。2016年3月,笏石鎮西徐村收到省海漁廳扶貧專項資金10萬元,直至2017年4月才予使用,致使該資金滯留村財務一年多。對此,黃金沐和西徐村黨委委員、村委會主任林俊玉履職不力,負有責任。2017年6月,林俊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金沐被誡勉談話。
2.明溪縣楓溪鄉財政所原所長張瑞云和經管站原站長、財政所原會計張家勤侵吞扶貧資金問題。2人將虛列項目套取的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捆綁資金13萬元進行私分,每人分得6.5萬元。此外,2人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3月,2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紀款項被如數追回。(福建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