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土部印發《關于扎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旨在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提高農業用水效率,努力緩解我國日益尖銳的水資源供需矛盾。
通知提到,將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全部納入試點范圍。堅持“先建機制、后建工程”的原則,按照《“十三五”新增1億畝高效節水灌溉面積實施方案》(水農〔2017〕8號)有關要求,“十三五”期間,每年安排的2000萬畝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要全部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同步開展工程建設與機制建立,率先完成改革任務。
通知還強調,建立健全水價形成機制。要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明確農業水價成本核定、價格制定原則和方法。改革地區要加強成本監審,及時核定骨干工程、末級渠系水價,不具備成本監審條件的可暫以項目投資概算或可研報告為基礎核定。在此基礎上,統籌考慮供水成本、水資源稀缺程度、用戶承受能力、補貼機制建立等因素,制定農業水價改革方案,把握好水價調整幅度和節奏,將農業水價一步或分步提高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有條件地區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h域內農業用水條件、工程狀況相近的毗鄰區域,要加強溝通銜接,執行水價應盡可能統一。
通知還提出,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按照總體上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原則,切實保護農民合理用水權益,改革地區要同步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對定額內用水的提價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節約部分適當獎勵;超定額用水不再予以補貼,并逐步實行累進加價制度。各省要加強對市縣的工作指導,進一步增加并明確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用于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規模,省級有關資金也要對改革工作予以支持。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市縣要多渠道籌集落實獎補資金,統籌整合相關涉農涉水項目資金,優化政策設計,加強補貼資金績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