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次販賣毒品犯罪嫌疑人陳某和幫助其販賣毒品的情人方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沙縣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今年42歲已有家室的陳某三年前租住在沙縣城關,吸毒時認識了已婚29歲的方某,之后兩人成了情人關系并同居。陳某2003年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2008年因盜竊被勞教一年半,但他不思悔改,干起了販賣毒品的勾當。
經審理查明,今年2、3月間,陳某向一外號叫“老李”的男子(身份不詳)購得毒品冰毒后,以每克200元至500元不等的價格販賣給吸毒人員羅某、吳某等5人共8次計17克。3月19日晚,方某接到陳某的短信,叫她到他們的租住處拿5個東西,送到沙縣永輝超市對面的麻將館門口那邊給一個大姐,然后方某按照陳某說的在租住處拿了5克毒品冰毒,騎助力車到達地點,將冰毒以每克200元的價格販賣給了吸毒人員吳某。
沙縣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陳某販賣毒品,犯罪嫌疑人方某幫助他人販毒,是幫助犯,二人的行為涉嫌販賣毒品罪,是故意犯罪,故依法做出了逮捕的決定。(梁民權 張慧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