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縣物價局下發《關于調整沙縣城區出租汽車價格的通知》,從8月1日始,對沙縣城區區現行出租車客運運價進行調整。
《通知》表示,為促進出租汽車客運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經2014年6月縣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決定,同意對沙縣出租汽車價格作適當調整。
調整后的出租車客運價格:
起步價(含基價公里價格和車次費)當日6:00至夜間22:00基價公里2公里以內的起租價格6元/車次;當日夜間22:00至次日6:00租車起租價格6元/車次調整為租車起租價格7元/車次。取消現行燃油附加費1元/次;
車公里租價:超過基價2公里以上由原來每公里1.6元計價調整為超過基價2公里以上每公里2元計價;
等候費:應乘客要求停車等候的,可收取停車等候費,每等候5分鐘加收1公里租價,計程表自動跳碼計費。
夜間收費:當日夜間23:00至次日5:00租車的,可加收車公里租價20%的夜間費調整為當日夜間22:00至次日6:00租車的,可加收車公里租價30%的夜間費。
空駛費:使用計程表自動跳碼計費的,臨時租車單程載客(離開城區),行駛7公里以下(含7公里)不得收取空駛費,超過7公里部分里程可按車公里租價加收50%空駛費調整為使用計程表自動跳碼計費的,臨時租車單程載客(離開城區),行駛4公里以下(含4公里)不得收取空駛費,超過4公里部分里程可按車公里租價加收50%空駛費。往返租價的不得收取空駛費。
《通知》要求,沙縣城區出租車價格從2015年8月1日起執行,各出租汽車公司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此次調價工作,督導出租車經營者嚴格執行規定的運價政策,應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在車身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打表計費,自覺接受乘客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同時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就加強內部管理,取消不合理收費,降低企業承包費用,減輕出租汽車司機經濟負擔,提高出租汽車行業整體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