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寧縣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75元,這是該縣連續4年調整提高這一標準。
自2011年1月起,泰寧縣為年滿60周歲被征地農民每月發放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金,截至目前,累計發放保障金1186.01萬元,1600余名群眾從中受益。同時,對被征地農民給予免費培訓,免費技能鑒定,免費提供就業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優惠政策,通過留地安置、轉移就業等一系列措施,積極落實就業政策,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陳靜 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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