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三明市紀委監察局消息,11月3日上午,福建省明溪縣紀委主要領導組織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學習研討會,再次通報黃海洪打著“留住生源”幌子掛外賬發放招生獎勵案例,黃海洪還違規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
黃海洪被查處在當地引起不小震動,今年年初縣紀委信訪室接到群眾來電,反映縣職業中學與外校聯合辦學中私設“小金庫”,發放教師招生獎勵等問題。隨即,縣紀委成立調查組,對反映內容進行調查核實。
經過一番深入細致的調查核實,調查組掌握了大量的證據材料,信中反映的問題露出了“端倪”。于是,調查組決定直接與縣職業中學校長黃海洪“攤牌”。
“這兩份教師講課酬金發放表是怎么回事?”調查人員開門見山地問。
“是作為聯合辦學教學點的授課教師講課金,屬于正常的教學支出,按照聯合辦學協議發放的。”黃海洪故作一臉“委屈”地辯解道。
“既然是正常支出,學校賬戶明細賬單為何沒有相關的收支記錄?”“這些錢是從哪里支出的?”……調查人員繼續追問。
“這、這……是從掛外賬那里支出的。”黃海洪支支吾吾地說,“掛外賬是為了方便支付教師招生獎勵,想以此留住生源,自以為一心為公就沒有問題,卻沒想到已經觸電……作為校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經查,2011年至2013年間,縣職業中學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與外校聯合辦學過程中,采取不入賬的方式將辦學返還的學費轉為賬外私設“小金庫”,并從中違規發放教師講課酬金和招生獎勵3.53萬元,黃海洪校長負有直接領導責任。4月16日,經該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給予黃海洪黨內警告處分,將“小金庫”結余款項予以收繳,并在全縣通報曝光。
明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盧葉文表示,黃海洪置作風建設有關規定不顧,丟失紀律意識而私設“小金庫”并假借名目發放獎勵,把自己暴露在黨紀政紀的對立面,最終倒在守紀律、講規矩“紅線”的“最后一公里”,可謂《準則》和《條例》“活教材”,教訓深刻,當以為戒。(記者 肖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