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政府出臺《莆田市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二十條措施》,旨在進一步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助推我市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
在引導金融機構回歸服務實體本源方面,主要有10條措施:一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執行好各項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政策,貫徹落實“六項機制”“四單原則”。二是擴大小微企業融資審批權限,原則上500萬元以下貸款客戶由本地行審批。三是創新小微企業融資模式,為科技型、綠色環保型小微企業提供更有力支持,著力突破小微企業貸款缺信息的瓶頸。四是扶持特色產業和平臺經濟,至少推進1-2項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推動特色產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拓展供應鏈金融業務。五是提升普惠信貸標準。在放寬房齡對抵押品限制的基礎上,擴大抵(質)押資產范圍;進一步放寬借款人年齡限制,放寬對小額貸款發放對象的區域限制;打造手機銀行、網銀服務平臺,實現小微企業普惠“自貸款”。六是落實“兩增兩控”目標。七是推廣無還本續貸業務和產品,努力落實續貸金額占比達到25%以上的指導性目標。八是切實降低融資成本。九是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允許全口徑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2個百分點以內。十是切實落實盡職免責。
在營造良好的政策和信用環境方面,主要有8條措施:一是打造小微企業融資信息平臺。二是發揮政策性、行業性、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在現有再擔保公司基礎上,組建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實行盡職免責正向激勵,弱化盈利考核。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公司。設立行業性、商業性擔保機構。各縣區(管委會)可相應組建政策性、行業性、商業性融資擔保公司,為實體企業提供增信服務。三是積極對接各類風險補償優惠政策。省財政2018-2019年每年安排5500萬元小微企業擔保風險補償金,省信用擔保代償補償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擔保業務給予代償補償,對各設區市及市本級(含市轄區)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按季均余額比上年凈增加部分的0.5%給予風險補償。
針對創業擔保貸款,由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微利項目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個百分點予以全額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貼息。各級各部門陸續出臺了應收賬款融資補貼、發債及股權轉讓補助等相關優惠政策,有關部門要確保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四是設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五是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對接,促進特色產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六是建立“無間押”常態化機制,縮短抵押登記辦理時限,確保新舊擔保銜接過程中不出現抵押物懸空風險。七是完善小微金融服務良好司法環境,建立快審快判快執通道,嚴格違法放貸認定標準。八是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在擔當作為確保取得工作實效方面,主要有2條措施:一是人行、銀監局等金融監管部門要改進監管考核評價方式,增加小微企業融資考核權重。對未落實或落實不力的機構,采取差別化監管措施,并納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相關考核指標。二是政府相關單位在積極對接、用好上級相關政策基礎上,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加強政策配套,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和充分性。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各項措施意見落實情況的督查。(記者 劉永玉)